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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风采】陈国忠: 法律人的职业情怀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职业信仰——法律至上,公正永存

在平凉市静宁县甘肃阿阳事务律师事务所采访时,大家对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陈国忠赞不绝口,从业22年,把人生最美好的时光奉献给了他最热爱的律师事业。

在陈国忠律师的办公室,悬挂着当事人为他赠送的“捍卫正义、为民解忧”八个大字。这八个字,正是他22载为政府分忧、为企业解难、为大众服务奋斗历程的真实写照。

在陈国忠律师心中,信仰、使命、技能、激情,是他坚守的职业情怀,正是这种职业情怀,使他成为了在甘肃、宁夏和青海有一定影响力的知名律师,先后获得甘肃省先进助残律师, 甘肃省优秀律师, 甘肃省骨干律师,全国律师服务为民好榜样等荣誉称号。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是陈国忠律师人生奋进的力量源泉。

在代理杨某诉静宁县某企业赠与合同纠纷一案中,某企业无论从证据上还是从法律上讲,都应胜诉,但却被一审法院在地方保护的干扰下,判决败诉。一审判决后,《人民法院报》等报刊杂志,都对此案一审判决结果予以报道和发表评论,认为一审判决是正确的。但是,陈国忠律师却凭着对公平正义的神圣信仰,坚信一审判决是违法错误的,提起上诉后是能够得到纠正的,他坚持说服某企业坚定信心提起上诉。二审开庭前,陈国忠律师三上张掖,五走兰州,为寻找一名关键证人往返10次,最后证人被陈国忠律师的精神所感动,答应出庭作证。二审庭审中,陈国忠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巧妙质证、有力辩论,使法官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终获胜诉。

“韩非子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每一件案件胜诉后,自己在欣慰的同时,也常常在想,在诉讼或咨询过程中,总会不同程度地陷入当事人的工作和生活,自然会知悉太多人的秘密,凝视更复杂人性阴暗的深渊,对于寻求帮助的人,律师起到的法布施作用,不仅指讲经说法,更是帮助委托者建立信心。因为作为律师,心中时时刻刻牢记着习近平总书记的话:让老百姓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陈国忠律师坦言。

职业使命——忠于法律,恪尽职守

陈国忠律师在平凡的岗位上,一直以一个律师的责任和担当,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竭尽全力,不断演绎着他的精彩律师人生。与静宁县毗邻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某村村民樊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提起公诉,其亲属慕名委托他作为辩护人。接受委托后,陈国忠律师经过细致阅读案卷和深入调查取证,认为公诉机关指控樊某犯强奸罪的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庭审中他为樊某做了有理有据有节的无罪辩护,终使樊某被一审法院宣判无罪而释放。无罪释放后的樊某,由一个臭名昭著的强奸犯变成了一个清白人。

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而奔波和呐喊,在陈国忠律师看来,是一名律师的神圣职责。一名花季少女在途径某县教育局为修建办公楼而搭建的通行门洞时,龙门架的升降吊板突然下降,正好砸在她的身上,被医院诊断为椎体压缩性骨折,双下肢完全瘫痪。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需要终身护理。面对这样的悲剧,陈国忠律师挺身而出,以法律援助方式担任少女的代理人,将建筑公司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建筑公司赔偿少女各项损失49万余元。他作为代理律师非常清楚,这一赔偿金额,远远不能弥补受害人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痛苦。在提起上诉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了陈国忠律师合法有据的上诉请求,改判建筑公司赔偿少女各项损失76万余元。此案判决的赔偿金额,创下当时甘肃省人身损害赔偿判决的最高纪录。

陈国忠律师告诉记者:“美国威尔逊有句名言,最伟大的力量是责任,责任感与机遇成正比。我在代理案件时,时刻提醒自己,把责任、自律、自省、自警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并自觉把《宪法》宣誓誓词转化为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具体行动。”

职业技能——学无止境,提升技能

陈国忠律师最喜欢荀子在《强国》中的一句话:敬日者王、敬时者霸、补漏者危、大荒者亡。他说,即使不干律师,学习是永无止境的,一个人只有天天学,时时学,才能不被时代淘汰。

除了代理案件,陈国忠律师主要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学习,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律所党建工作。2018年6月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委评选为“全省律师事务所先进党支部”。2018年9月,在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司法厅举办的“甘肃省律师行业党建推进会”上,作为甘肃省优秀律所党支部做了律所党建工作典型发言。

2018年8月,陈国忠律师为静宁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1193人做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扶贫攻坚战》的法律培训讲座,得到了一致好评。2018年10月,被中共平凉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选为“全市宪法巡回宣讲团”四名成员中唯一一名律师专家成员,并在平凉市机关单位进行了12场次的宪法宣讲。在静宁县的农村和学校里,每年都有他义务法治宣传的身影和声音,他在努力以全方位的视角进行义务法治宣传,回报社会对自己的养育之恩。

“台湾著名民法学教授王泽鉴的名著《法学的训练在于写作和案例研究》中写道:台湾图书馆大部分同学都在看书,拿一个笔画来画去,如果你到美国的图书馆去看,没有人在看书,所有的人都在写东西,而且每个人的前面都摆了很多书,为什么呢?他要写报告,就是写实例题,要查,所以他的法学的训练就在写作,一定要写,一直在写,我希望各位同学能够自己写。写很要紧,不要想,要写,因为写才使你能够深刻。” 陈国忠律师说,这段话我给自己讲,也给年轻律师讲。

职业激情——点亮人生,愈挫愈勇

曾国藩有言:凡人作一事,便须全副精神贯注在此一事,首尾不懈方能有成,心有二用则不能有一成。

而陈国忠律师正属于屡败屡战,愈挫愈勇之人。

陈国忠律师代理的甲房产开发公司(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以下简称甲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本诉被告、反诉原告,以下简称乙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历经五年三级审理,尤其是201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以(2018)最高法民申58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了甲公司的再审申请,自此,乙公司才真正获得该案的最终胜诉。

这一胜诉,与其他的胜诉案件相比,有着非同寻常的特别之处,它是甲公司的本诉220余万元损失赔偿请求被三级法院全部驳回,而陈国忠律师的当事人即乙公司的反诉请求被支持230余万元,这在全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的判决结果中确实罕见。

这一胜诉,使“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的审判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新时代执法理念,已经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真正得到了贯彻落实,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已经进入到一个前所未有的崭新阶段。

从建楼陷入绝境,决心提起反诉,一审艰难胜诉,双方又同时上诉,到二审终获全胜,最高院再审审查。陈国忠律师用公平正义的天平来称量。在公平永存,正义必胜这个永恒的自然法则支撑下,陈国忠律师以必胜的信念和饱满的热情,反复耐心的动员说服他的当事人,使他最终打消顾虑,鼓起勇气,进行答辩,提起反诉。不但要求驳回甲公司的210余万元损失赔偿的本诉请求,并且反诉请求判决由甲公司给付拖欠乙公司的工程款250万余元及其利息220余万元。

就这样,一场空前激烈的本诉和反诉之战历经五年。

2019年3月4日,陈国忠律师收到期盼已久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寄来的法院专递时,是胜,还是败?陈国忠律师怀着忐忑的心情打开了专递,直接翻到裁定书的最后一页:“裁定如下:驳回甲公司的再审申请。”在最高院的再审中又一次胜诉了,这次是最终彻底胜诉了。

回想从2014年1月起至今,整整五个年头异常艰辛的诉讼之路,陈国忠律师和穷困而又不甘心的当事人,如何一路走来?又是靠什么走到了现在?并最终赢得了胜诉。

陈国忠律师告诉记者:“当时我就萌发了一个强烈的念头,要将代理本案的心路历程写出来,以供和当事人一样陷入困境的人们,能够重拾信心看见曙光,尤其想让我的同行——律师们,在面对因极不公平、极不正义而陷入极其困难境地的当事人时,一定要坚信——正义永存。”

“我不能不坦率的讲,这五年来,就是靠着正义永存这个坚定不移的信念,才有勇气接受几乎陷入绝境的当事人的委托,才有信心提起几乎是异想天开的巨额反诉,才有毅力忍耐长达三年之久的一审煎熬······可以这么说,正是三级法院法官坚持公平正义的判案原则,证人和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强烈渴望,才有了乙公司在三级法院终获胜诉的三审判决书,才创造了四年之后三战三胜的胜诉。所以,请相信,正义永存!” 陈国忠律师感慨万千。

激情是所有优秀的人必不可少的优秀品质,激情点亮人生。陈国忠律师每一起代理案件的胜诉,就如约翰逊所说,伟大的作品不是源于一时的实力迸发,而是长期不屈不挠坚持的产物,是靠坚定不移的信念铸造的。

山阻石拦大江毕竟东流去,雪辱霜欺梅花依然向阳开。自从事律师事业以来,陈国忠律师始终以攻克大案、难案为发力点,以保障民生为突破点,成功办理过数起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他也获得了“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入库专家”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