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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坚持“述、考、 督”结合 促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8日 来源:法治甘肃网 作者: 点击量:

法治甘肃网讯 2023年,庆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年度述法为切口,以督察考评为抓手,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法治庆阳建设提质增效。

坚持以“述”促学 述法工作全面有序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高位谋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中共庆阳市委常委会学习中央、省委党内法规工作规则》,坚持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议“第一议题”学法制度,为市级领导干部统一配发《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切实增强开展述法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推动述法工作提质增效。结合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部门(单位)年终考核,全面部署安排2023年度述法工作,将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市直部门科室负责人列为述法主体,全市共有4218名干部开展了述职述法,实现了述法“全覆盖”。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未开展述法和述法工作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将述法工作开展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切实推动述法工作实效化开展。

坚持以“考”促干 法治考评规范有效

全面加强和规范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制定出台《庆阳市法治建设考评工作办法》和《庆阳市法治建设平时考评细则》,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方式、等次评定及结果运用等,切实提升考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高度重视平时考评,印发《关于运用好甘肃省法治建设考评平台的通知》,充分运用甘肃省法治建设考评平台,对考评对象进行评价赋分。结合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分别设置县(区)考评指标和部门单位考评指标,同时根据职责职能,将182个市直部门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分为6个类别,设置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实行差异化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组织部门计入市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结果,提升了法治考评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强化法治建设考评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在市管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体系中的赋分权重,将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参考依据,充分调动抓法治促发展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法治建设提质增效。

坚持以“督”促改 法治督察扎实有力

将法治督察结果与法治建设考评工作相挂钩,把考评结果作为督察的重要内容,把督察结果作为考评的重要参考。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将法治督察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计划,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齐推进,进一步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确保党对法治督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定法治督察计划,明确全面督察和专项督察的内容、方式、时间及责任单位,确保督察有力有序开展。召开督察部署会议,安排开展全面督察,从法治工作部门抽调24名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组成4个督察组,由市级领导带队,对8县(区)和76个市直部门单位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规划情况开展实地评估督察,现场反馈存在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限期整改发现问题,使督察发现问题全部得到整改。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及食药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等7项民生领域突出法治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着力解决法治建设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责任编辑:高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