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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公证行业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暨公证业务培训班开班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作者: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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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党委统一部署,按照省司法厅和省公证协会年度工作安排,全省公证行业学习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暨公证业务培训班8月11日上午正式开班。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从三个方面对全省公证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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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建设,切实提升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质量。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公证行业和公证机构内部治理全过程,落实到公证工作和公证队伍建设各方面,体现到公证执业活动各环节,确保公证机构正确发展方向。尽快理顺合作制公证处党支部隶属关系,2022年10月底前由兰州市司法局协调,将3个合作制公证处党支部转隶于市司法局党组,并向兰州市公证协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市县司法局要向所属公证机构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明确职责任务,帮助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主体责任、公证协会的具体责任和公证机构的直接责任,开展调研督导,落实经费保障,推动行业党建工作落实落地。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服务大局,着力提升公证法律服务能力水平。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助力“四强”行动指导意见》,助推县域公证质量和水平提升。针对部分公证机构执业公证员不足2人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问题,各地要通过结对援助、远程办证、巡回办证、设立分支机构或办证点、返聘退休公证员等方式有效解决暂停执业问题,2022年底前结束“歇业”状态,全部恢复正常执业。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法治需求,深化“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推进“公证进乡村”行动,更好地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公证的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惠民生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落实助力园区企业发展“十项措施”,落实省发改委和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要求,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衔接,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法减免公证费用。坚持“两结合”公证管理体制定位,切实提高管理工作效能。省公证协会和兰州市公证协会要发挥行业协会指导职能和惩戒作用,针对兰州地区反映明显的违规收费、压价竞争等不正当行为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三要坚持学用结合,把握形势机遇,切实提升学习培训成果有效转化。深刻把握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实践要求,自觉融入“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四强”行动战略部署, 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转化为工作思路、具体举措和实现路径,切实在提高公证质量、提升公证服务供给能力、解决现实问题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公证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照培训内容,边学习、边思考,找准各市县在公证管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把学习内容转化为狠抓落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转化为实际执业能力和水平,确保本次培训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培训期间要遵守各地防疫政策要求,服从管理、严格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安全。

本期培训班安排了兰州大学刘光华教授和刘先春教授、原中国公证协会副会长刘疆分别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有关公证专题业务。

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永平主持开班仪式。省公证协会班子成员、厅公法处全体人员、在兰部分公证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市州、县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公证管理干部、公证员及助理共计约600人在当地分会场或通过钉钉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