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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制度根基 律师、专家共议律师法修正草案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7日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 点击量:

6月23日至26日举行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律师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审议。26日下午,律师法修正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多位律师代表和熟悉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协会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高子程列席了本次会议,他告诉记者,修正草案重点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等方面进行修改,虽然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对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律协监事长方燕也列席了本次会议,她表示深受鼓舞,“修正草案政治站位高,紧贴新时代法治建设对律师队伍的新要求,我从中感受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队伍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爱”。

多位专家学者和律师在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修正草案将实践证明可行的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权利并重,完善了现行律师制度,对推动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旗帜鲜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修正草案规定律师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确律师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律师事务所按照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设立党的组织,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薛济民表示,我国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是律师从业基本要求,这已经成为全行业的普遍共识;修正草案立足律师队伍的性质和使命,将“两拥护”新增为律师从业的基本条件,深刻体现了对律师队伍政治属性、专业属性与社会属性的高度统一认识,对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引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慧表示,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将“两拥护”明确为律师执业条件,在律所管理层面增加了党建工作要求,有利于保证律师行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延岭表示,修正草案增加了坚持党的领导的内容,从法律制度层面对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作出规定,为抓党建促队建强所建,以党建引领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律指引和制度保障。

明确规定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

在保障和规范律师执业方面,修正草案规定健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律师应当依法依规诚信执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熊秋红认为,律师执业的保障与规范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为了使律师有效发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需要对律师的执业权利加以保障;与此同时,律师作为法律职业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必须确保其执业活动在规范的轨道上运行。修正草案加强了对律师执业的规范和保障,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并促进律师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这既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社会公众对法律服务的必然期待。

全国律协公益法律服务与社会责任委员会主任佟丽华是一名参与和推动公益法律服务事业近三十年的律师,他在看到修正草案对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的规定后深受鼓舞。“从立法高度明确国家对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立场和方向,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好发挥律师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作用。”

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修正草案规定,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并授权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具体规定。

“国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有助于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防止造成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因经济状况差异在权利保障上的反差,保障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保障司法公正。”熊秋红说。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顾永忠认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是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广大律师的一项重要使命。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这项工作已有多年试点积累的丰富经验。修正草案明确规定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把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意义重大。“我们有理由相信,有国家法律的顶层设计,有各级政法机关的通力合作,有广大律师的积极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一定能从‘推进’走向‘全面实现’。”

支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

修正草案规定,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鼓励律师行业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晨认为,修正草案明确支持律师事务所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为培育我国律所国际竞争力提供了制度土壤,使律所能够围绕国际化进行长期、稳定、高投入的布局,引入国际先进的知识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培养招募国际一流涉外法律人才,围绕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建设跨境服务网络。他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支持政策,为中国律所争创国际一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推动中国律所向具有全球服务网络、品牌影响力与规则制定参与能力的国际一流律所跃升,在全球法律服务市场中获得与国家实力相匹配的国际地位。

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黄进认为,此次修法将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明确为法律制度,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筑牢法律服务根基,既是对多年涉外法治实践的制度固化,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本次修法明确规定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清晰划定四大发展方向,构建起人才筑基、机构提能、国际互通、服务大局的完整发展路径,将为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明确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规定

本次会议还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并于2023年将试点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4日。国务院组织司法部等有关方面稳步推进试点,并于近期进行了总结评估。各方普遍认为试点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希望将试点政策上升为法律制度。修正草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对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作了规定,为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胜方表示,试点政策有利于充分发挥港澳律师在涉外法治中的独特优势,加大内地律师与港澳律师的经验交流,优化大湾区营商环境,为港澳律师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搭建了重要平台,也为国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有必要在律师法修改中予以总结和固化。

作为在试点工作开始第一年通过考试并在内地执业的香港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联会主席曹绍基深深感受到试点政策的重要作用和“多赢”效果,迫切希望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把试点政策固定下来,实现大湾区律师执业常态化、制度化。“这有利于保障大湾区律师执业的稳定性和职业预期,有利于鼓励更多的港澳律师享受到这项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红利,有利于坚定港澳律师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和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信心。”

另据了解,此次律师法修正草案属于部分修改,律师法的全面修订工作也在推进。多名律师和专家认为,当前律师行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课题,律师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还需要深入总结实践经验,围绕相关问题加强研究论证,凝聚改革共识。大家纷纷表示,期待我国律师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更加坚实的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