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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20日 来源: 作者: 点击量:

甘肃省律师协会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兰州新区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全省律师行业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应对处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

各市州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各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律所、律师疫情防控工作。要全面、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及我省有关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深刻领会上级精神,带头响应、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不信谣、不传谣、不炒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秩序。

二、加强个人防护,配合疫情防控

全体律师要持续做好个人防护,随身携带口罩、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喷嚏咳嗽有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要密切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疫政策,及时了解风险疫情地区调整,非必须不外出,确需前往的,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律所或社区报备,返回后要及时主动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全体律师要自觉落实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政策规定,积极配合疫情摸排工作,主动申报,主动参与联防联控,防止疫情扩散蔓延。10月9日(含)以来途经额济纳旗、西安市、银川市、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或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律师,以及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律师,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街道和律师事务所报告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部门做好健康管理、疫情排查等防控措施。

全体律师要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前往正规医院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就诊途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甘肃省律师协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