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兆军律师199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长期担任数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曾办理各类案件近百起,执业经验丰富,擅长非诉讼业务及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咨询。 曾承办的主要诉讼及非诉讼业务: 甘肃恒安建筑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甘肃金新物资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金融清收案件 兰州市解放电影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界定 甘肃经济协作总公司与甘肃银河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兰州格瑞热能动力有限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咨询 甘肃省第一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案件(兰州市青白石乡四百余户村民诉甘肃公路工程总公司粉尘污染损害赔偿案件) 兰州市化肥厂破产案件 兰州市黄河造漆厂破产案件 甘肃省美术工厂企业改制方案的设计 兰州市园林研究所客户关系管理咨询式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