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耀,1961年12月出生,高级律师,法学硕土,客座教授,甘肃光明律师事所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理事。 主要简历为:1979年7月至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86年8月于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工作;1986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2年3月于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从事法学教学工作,同时为兰州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2年3月至今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业务专长:擅长办理民事、经济、刑事、法律顾问类业务及法庭辩论,从事律师工作17年以来办理了近千件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包括一些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涉外损害赔偿、刑事类案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诉讼和非诉讼业务经验。曾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有较为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被甘肃省司法厅和甘肃省律师协会指定为律师培训主讲人之一,负责讲授“法律顾问与非诉讼业务”及刑事辩护相关课题,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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