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全国律协刑委会年会上,我与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青松谈起刑辩律师的状况、刑辩律师技能及对刑辩律师的培训等问题,张主任表示愿意为甘肃律师刑辩技能培训提供帮助。我知道,在此之前,该所已经在新疆、内蒙古举办过类似活动。对于经费紧张的甘肃来说,能有这样的合作伙伴共同举办一次大型的刑辩技能培训活动,是我这个刑委会主任求之不得的事情。作为一个省律协的刑委会主任,我不能只考虑自己的业务和能力的提高,必须为全省刑辩律师考虑。于是,我们两人当场决定在2010年为甘肃律师举办一次大型的培训活动。随后,我们双方指定了专人负责联系、沟通。我省由省律协刑委会秘书长梁芳律师担当联络人,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由常铮律师担当联络人,负责具体事务。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对这次培训活动非常重视。在我和张青松主任谈妥不久,张青松主任就派该所执行主任刘文元及常铮律师专程来兰进行初步洽商。两天的洽商中,我们基本敲定了拟聘请的专家、知名律师以及研讨会的时间。当时因为正值李庄案件在律师界闹得沸沸扬扬,为了引导律师规范执业,防范风险,我省律协刑委会正准备召开一次刑辩风险研讨会,作为“甘肃刑辩律师沙龙”的首次活动。得知这一信息后,尚权所又派出了刘文元、常铮、吴骋等三位律师参加我们的“沙龙”活动,并介绍了北京律师的经验。
利用这次机会,我们再次商量了举办研讨会的一些细节。关于聘请北京专家来兰的问题,我当时提出了自己比较了解的几位专家,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专家。这些人选中就有陈瑞华和张明楷,并且都是首选专家。后来,终于请来了两位全国顶级法学家,真是甘肃律师之福。从今年春节过后,我们与北京方面联系频繁,都希望把这次培训活动搞好,搞成功,达到培训目的。此间,梁芳律师和常铮律师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6月19日,研讨会顺利举办并获得圆满成功。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们当初计划200人参加的培训活动,竟然达到了260人之多。这种场景与行政机关搞的那些需要点名的活动,形成了明显的反差,也说明我省律师对于学习的渴望。虽然培训活动花去了我们好多时间,但看到这么多律师参加,就已经满足了。
陈瑞华教授是年富力强、学识深厚的刑诉法专家,参与过刑诉法的修改,《律师法》的修订和“两院三部”“两个规定”的制定。陈瑞华教授也十分关心中国律师业。受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委托,他和他指导的博士研究生团队,曾于2006年—2008年间,与全国律协刑委会合作,就刑诉法的再修改提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该书出版后由全国律协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这是在我国制定、修改法律过程中,中国律师第一次完整地发出律师的声音。我作为全国律协刑委会的委员,也参与了研讨、调研工作,并提供过两篇专题报告。陈瑞华教授还多次参加《中国律师论坛》及其他有关律师业务的活动,对中国律师事业十分关心。此次,陈瑞华给甘肃律师带来了他很全面、很深刻的对两个规定的解读,使我们受益匪浅。
张明楷教授是个学界独行侠。我在主持张明楷教授的讲座活动时,有这样一段话介绍:“张教授是一个心中充满正义的刑法学家,他从审美的角度去对待刑法规范。张教授有一句刑法学界人人皆知的名言:刑法的解释就是在心中充满正义的前提下,目光不断地往返于刑法规范与生活事实的过程。这一思想在张教授的《刑法的基本立场》、《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体现得非常明显”。果然如此,张教授讲座的内容也成了大家最为欢迎的内容之一。张教授是6月19日晚上飞到兰州的。当晚,我陪同省司法厅巡视员、省律协党组书记张克年、省律协会长赵荣春宴请先期已经到兰的刘桂明先生(已是《民主与法治》杂志副主编)、钱列阳律师、张青松主任及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等一行,只能安排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张卫东到机场迎接张教授。我对张卫东律师比较了解,他是个好学者,一个热心者,是个能挑千斤担绝不挑九百九的人。我另一个意图在于让他能够和张明楷教授这样的顶级专家近距离接触,兴许能获得大师的一句两句的点拨,可能会有突飞猛进的提高(尽管他已经是酒泉市绝对一流的刑辩律师)。
因为没能亲自迎接张教授,但我决定在张教授返京时一定亲自送行,以表达我们甘肃律师的敬意和谢意。没想到,这次送行却让我目睹了大师的另一面。在去往机场的中巴上,刘桂明先生如同导游一样,一上车便召集大家唱歌,并首先拿张教授“开刀”。张教授先是推辞,后又提出别人先唱几首他就唱。于是为了抛砖引玉,刘桂明先生便把自己当作“砖头”抛了出去。他第一个带头唱了陕北民歌《泪蛋蛋泡在沙蒿蒿林》(带着具有卡通形象的表情)和另一首民歌。刘桂明先生唱完后,张明楷教授又推辞说,别人还没有唱呢。于是,刘桂明又一个接一个点名让在车上的客人唱歌。于是,常铮律师唱了《爱的代价》,70岁的刘文元律师唱了《北京的金山上》,王亦农律师唱了《让我们荡起双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门金玲副教授唱了《朋友》,全国律协刑委会秘书长韩嘉毅唱了《一无所有》(门教授还在其中打趣伴唱),很是好看、好听。后来,刘桂明盯住我不放,我因为实在不会唱歌,就以在做现场记录(我也确实用手机的写字板记录着没人的唱歌内容。刘桂明先生说是“场记”)为由,让我所梁芳律师唱歌。于是梁芳律师唱了一段《浏阳河》。大家都唱过了,门金玲教授说,现在已经满足了张教授唱歌的所有“要件”,该张教授唱了。此时,张教授已经“明知”条件已经成就,实在无法再推辞了,就用日语唱了《北国之春》。我虽然不懂日语,但听张明楷教授唱的《北国之春》,确实如同日本歌星们演唱一样,十分动听,特有日本风情和韵味。张教授唱罢,赢得了最多的掌声和喝彩(王亦农律师还陪衬了几声地道的口哨)。在大家再三要求下,张明楷教授又唱了《敖包相会》,唱罢,大家都夸赞张教授唱得专业,张教授便说,李谷一曾经听他唱过歌,李谷一听后说:你选错专业了。看来,我们对张教授的歌声表示赞扬,并不是简单的恭维。当然,在我看来,宁可少几个歌星,也不能少张明楷这样的法学家。
再说刘桂明先生。刘桂明本不在我们邀请之列,尽管他曾在全国律协工作,曾任《中国律师》杂志主编,曾一度办《中国律师》办的红红火火,曾倡导开办了“中国律师论坛”。但毕竟已经离开全国律协到团中央支工作(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了。就在我们把议程印刷后,常铮律师突然通知梁芳律师,说请到了刘桂明先生,听到这一消息,我立即给刑委会的几位副主任发了短信,告知了这一消息。我与刘桂明先生认识近十年了。在一届全国律协代表大会上,赵荣春、朱万润和我是参加律师代表大会的三个甘肃律师代表,此次与时任《中国律师》主编的刘桂明先生相识。虽然近几年未曾谋面,但当我在机场客人出口迎接他时,我问是否还认识我时,他马上说,“你是甘肃的‘三个代表’”。刘先生的记忆真是过人。他认识全国的律师数千,大多数都能叫得上名字。得知刘先生来兰,我便调整会议议程,不仅安排他演讲,还安排他主持一个单元的论坛活动。果然,刘先生无论是演讲还是主持论坛,都是本次研讨会中获得掌声最多的嘉宾。
就这样,不知不觉中到了机场。在机场,我们几人和张教授再次合影,然后分手。当我表示以后有机会再请张教授来兰州时,张教授笑着答应了。 |